1月25日,桂林市房地产业协会、桂林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桂林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及持证上岗》的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


《联合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含县)从事房地产中介(评估,经纪)的从业人员,需进入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平台(附网址)进行实名登记,开展中介业务时需佩戴桂林房中协统一印制的上岗证。
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引进渠道销售商时,应选择已完成实名登记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并要审核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牌,确保资质可信。
值得注意的是,在《联合通知》第三条(双红线标注位置)明确提出,小区门岗有权查验从业人员上岗证。
结合《联合通知》的条款内容,可以看出中介从业人员行为和工作理念的不规范,对中介企业、物业企业、开发企业而言都会带来消极影响。
这意味着,只有房产中介企业规范从业人员日常管理、物业企业规范小区现场秩序管理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规范渠道商服务要求管理等,才能真正达到进一步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共同目标。作为行业自律性质的一份“规范要求”,这份联合通知被不少业内人士看作是“ 及时雨”。一方面,提升人员素质、规范服务标准是中介行业发展的趋势,近年来国家住建部以及多地都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政策。另一方面,随着房产中介群体的日益增长,特别是越来越多的服务人员以“渠道商”的身份进入桂林房地产市场后,因佣金比例、购房许诺不能兑现等导致的投诉纠纷时有发生,行业形象需要提升、从业要求也亟待规范。早在2020年7月27日,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下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和挂牌上岗的通知》,提出了对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和挂牌上岗的具体要求。三家行业协会下发的《联合通知》,可以说是有章可循,是行业协会落实主管部门关于规范中介行业经营行为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