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购房者垫付卖方应承担的过户税后,可向执行法院申请退还垫付款,具体规则和操作方式如下:
核心规则与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买方):只需承担自身需要缴纳的契税等税费
被执行人(卖方):需承担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卖方税费
实践中因卖方无法配合,通常要求买方先垫付卖方税费,再凭凭证向法院申请退还,法院会从拍卖款中优先退还垫付款
司法判例参考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明确:若竞买公告未明确约定全部税费由买方承担,买方垫付的卖方应缴税费,法院会判决卖方(被执行人)返还,可直接从拍卖款中执行抵扣。
如果拍卖公告明确约定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该约定合法有效,买方垫付后无法要求法院或卖方退还。
申请退税(退还垫付款)操作步骤
保留凭证:垫付税费后,妥善保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缴费票据
提交申请:携带完税凭证、法院裁定书、本人身份证明,向执行该拍卖的法院提交退还垫付款申请,填写退税申请表
办理退款:法院核实后,会从拍卖房款中优先扣除垫付款返还给买受人,常规流程一般一周内即可完成退款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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